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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长沙老字号”评选活动已正式开始了!那么,如何申报?申报时要注意什么?
根据申报要求,申报主体需要是长沙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有关单位(企业或者组织)。
认定条件还包括:拥有商标所有权或使用权;品牌创立30年(含)以上;传承独特的产品、技艺或服务;有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或在长沙地域范围内传统风俗的企业文化;具有中华民族特色和鲜明的地域文化特征,具有历史价值和文化价值;具有良好信誉,得到广泛的社会认同和赞誉;经营状况良好,且具有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;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失信行为。
被认定为“长沙老字号”的单位,由长沙市商务局颁发统一制作、统一编号的证书和牌匾,可依程序优先推荐参加“湖南老字号”的认定和享受相关项目政策资金补贴。此外,还可以在核定的商品或者服务、商品包装、装潢、说明书、交易文书、广告宣传、展览、业务函件以及其他业务活动中使用“长沙老字号”的字样或标志。未获得“长沙老字号”称号的任何单位不得自行制作、伪造、变造、销售或者冒用“长沙老字号”标识。
值得注意的是,“长沙老字号”的字样或者标志只能用于获得“长沙老字号”称号相一致的商品或服务上。获得“长沙老字号”称号的单位不得改变核定的使用范围,并应与获得认定的单位名称和代表性注册商标相一致。不得违反规定使用“长沙老字号”证书、牌匾和标志等。获得“长沙老字号”称号的单位,也不得悬挂非长沙市商务局统一制作的老字号标识进行招揽、推介和宣传。如需在分店或其他地点悬挂、使用“长沙老字号”标识,须向属地区县(市)商务主管部门提前告知,由属地区县(市)商务主管部门报长沙市商务局后,根据相关规范要求统一制作,并由属地区县(市)商务主管部门监督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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